

国卫医政发〔2026〕21号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、中医药局、疾控局,军队有关卫生部门:
为加强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,保障临床合理需求,防范流入非法渠道,国家卫生健康委、国家中医药局、国家疾控局、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联合制定了《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规定》。现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执行。
国家卫生健康委
国家中医药局
国家疾控局
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
2026年8月3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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